党委宣传(统战)部工作职责

 
        党委宣传(统战)部是学校党委主管意识形态工作的职能部门,是学校宣传思想工作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牵头协调部门,同时负责党的统战相关政策的宣传和贯彻。
        一、贯彻落实党对宣传思想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,拟订并组织实施全校宣传思想工作重要政策和事业发展规划。
        二、统筹协调全校意识形态工作。组织协调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及日常监督检查;指导组织和监督检查全校宣传思想阵地建设和管理工作;负责学校各类报告会、研讨会、讲座、论坛等审批工作。
        三、指导协调并组织全校思想政治理论建设,组织开展全校理论研究、学习、宣传工作,指导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。
        四、统筹指导协调全校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,负责对内对外宣传内容的审定工作。
        五、组织指导全校思想政治工作,统筹指导思想动态舆情信息工作,牵头抓好教师思想政治工作。
        六、指导协调全校互联网宣传和信息内容、网络文化建设管理工作。
        七、统筹指导全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,组织指导思想道德建设,协调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和文明校园创建工作。
        八、指导和协调校园文化建设。
        九、完成上级党组织和学校交办的其他任务。
        十、加强党对民主党派的政治领导,支持、帮助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,充分发挥他们在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中的作用。
        十一、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,及时通报情况,反映他们的意见、建议。
        十二、做好党外人士的培养、选拔、推荐工作。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各级人大、政协中党外候选人的推荐提名工作。
        十三、做好民族、宗教工作及港、澳、台、侨的有关工作。
        十四、完成上级党组织和学校交办的其他任务。